胶粘剂剪切冲击强度试验方法粤南供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标准试样上测定胶粘剂剪切冲击强度的一种方法,并规定了试样制备,试验方法及
试验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木质一木质,金属一金属,也可用于塑料一塑料以及它们之间粘接试样剪切冲击强度的
测定。
2 定义
标准采用下述定义:
冲击值(im pact value);试样受到一次冲击试验机摆锤击打时,所吸收的能量。这个冲击值用J/m z
表示 。
3 原理
冲击值的测定通过使用摆锤式冲击试验机在木质一木质或金属一金属试样上完成。
4.1
4.1
4.1
装里
摆锤式冲击试验机的摆锤速度为3. 4 m /s,
摆锤的锤面应该是平的,并且要比被冲击的试样稍宽,达到完全碰撞。
试样的固定装置(见图 1)
图示的固定装置不适用于所有剪切冲击试验机。固定夹具的尺寸和设计可随试验机的不同而变化。
固定装置可由钢制成,用螺丝固定子试验机的底座上,角上应钻孔,使试样完全镶于固定装置的支承端
面上,同时固定装置也应有螺丝将试样固定住,当使用非金属被粘物时,螺丝前应垫有金属片,此固定装
置应保证试样在摆锤达到最大速度时受到撞击。
4.1.3 夹具及调节
固定装置在试验机摆锤冲击下应保持稳固,不移动。试样与固定装置的高度应确保冲击时摆锤下端
尽量贴近于胶粘边缘,最好在 0. 8 m m 内。通常试验机夹具顶端到摆锤底部的距离为22 m m ,试样的合
适高度可以通过试样在夹具中的位置调节。
注 1:冲击试脸机及其校正的方法见ISO 178:1975 和ISO 179,1982,
4.2 状态调节室
在 23℃士2℃下,保持相对湿度为(50士5)% 0
注 2:在实验室温度下,硝酸钙饱和溶液的相对湿度大约为 51%
5 试样
5.1 金属一金属试样采用的尺寸见图2a。如果此尺寸的试样在所用试验机上不能断裂,那么25 m m X
25 m m 的一面可缩小,而25 m m X 45 m m 的那一面保持不变。其具体尺寸及胶粘面积应在试验报告中
记录清楚。试样的尺寸应能保证试样受到摆锤中心部分的冲击,因为最顶端与最低端部分的撞击的数据
不准确。试样的安装位置应保证试样受到摆锤最大速度的冲击,试样被击面应保证有平面性,垂直于胶
粘面,平行于摆锤冲击面。为减小变形,高冲击强度的胶粘剂应在钢质材料上进行试验,如冲击面无变
形,试块可重新利用进行下一次试验 。
5.2 木质一木质的试样的尺寸见图2b,被粘木块尺寸为 10 m m X 25 m m X 25 m m 和20 m m X 25 m m X
45 m m ,沿着木纹方向(也就是长度方向)进行剪切试验。木块最小密度为0. 65 g/cm ',此密度是通过烘
千后的质盘与体积测出的。木块试验面应保证直纹、无损坏、无木节、无虫眼、腐烂及其他不正常的变色。
木块的平衡水分含量应满足胶粘剂生产厂的要求,若无要求时,水分含量应保证在 10io~ 12纬,粘合前
最好用手工刨平,然后称重,成对安装,保证近似密度的木块粘合,表面不应有灰尘及其他异物,粘合方
法按第 7 章规定。试样按图26 进行制备。
注3 木质的要求见ISO 6237:1987附录B ,在此附录中,木块水分含量的侧定也被描述。